藝術品收藏市場存在著“賣假不退”、“拍賣不保真”、“古玩不打假”等所謂“行規”。究其原因,是我國古玩市場開禁多年后,相應的收藏法、鑒定法和行政法規缺失,現行法律也頗難保護
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宋新潮表示:“古董、藝術品‘拍賣不保真’實際上是對法律的誤讀。拍賣法必須與民法通則等上位法的精神一致。公平交易是一個基本原則。‘不保真’不等于你就可以欺騙
“目前《拍賣法》規定拍賣不保真就是在保護賣假畫”。國內知名書畫收藏家顏明今天在杭州的一次收藏論壇上語出驚人,全場掌聲雷動。拍賣不保真不合理,拍賣保真也有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