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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6-07 16:39?出處 溫州網
溫州市4月份公開叫停“一元餐具”收費行為后,絕大部分餐飲經營單位已停收此費,但少數餐館仍抱僥幸心理在暗箱操作。對此,工商部門準備開始處罰。近日,瑞安工商部門對一家仍在收取餐具費的海鮮館做出罰款1000元的處罰。這是我市在“一元餐具”復查活動中開出的第一張罰單。
4月中旬,瑞安安陽工商所對其轄區20多家中小型餐飲經營單位進行檢查,發現其中18家在收取“一元餐具”費。執法人員根據有關文件向這18家發放《勸諭書》,要求他們停止向消費者收取“一元餐具”費。4月底,該所執法人員對經勸諭的餐飲店進行復查。在王某經營的某海鮮餐廳,執法人員發現該店柜臺內存放的賬單上,仍顯示有“一元餐具”費。當場,執法人員進行拍照取證。4月30日,該店被立案調查。
工商部門認為,王某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第二款“消費者有權要求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及第十條“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之規定。近日,工商部門依據《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第五十五條第(二)、(三)項的規定,對王某做出1000元的罰款。據市消保委介紹,從他們聯合有關部門復查的情況來看,除少數“頑固”餐館外,絕大多數餐館還是支持停收“一元餐具”費的。部分餐館已用上自己的餐具,仍在使用“一元餐具”的基本也是免費提供的。
近日,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對市區幾家餐飲店進行回訪,發現“一元餐具”收費行為確已有效遏制。在市區新城“海之味”餐館,記者發現該店餐桌上擺放的仍是“一元餐具”。服務人員表示,這是免費提供的。埋單時,記者在賬單上確實沒有發現“一元餐具”費。在市區桃源居,記者也走訪了多家海鮮館、排檔,店里的工作人員均表示,餐具都是免費提供的,若強行收費會被消費者投訴。
市消保委提醒,向消費者提供經過消毒且達到國家衛生標準的餐具是餐飲經營單位應盡的義務,餐飲經營單位若要收取“一元餐具”費,消費者可以直接拒絕,若對方強行收取,可撥打“12315”向工商部門投訴。
作者:記者 曾云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