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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12:30?出處 京法網事
紅黃藍虐童案一審宣判:2018年12月26日上午,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一審公開宣判紅黃藍劉亞男虐童案,以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劉亞男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刑滿后五年內不得從事幼師工作。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亞男系北京市朝陽區紅黃藍新天地幼兒園國際小二班教師。2017年11月間,劉亞男在所任職的班級內,使用針狀物先后扎4名幼童,經刑事科學技術鑒定,上述幼童所受損傷均不構成輕微傷。被告人劉亞男后被查獲歸案。
朝陽法院認為,被告人劉亞男身為幼兒教師,本應對其看護的幼兒進行看管、照料、保護、教育,卻違背職業道德和看護職責要求,使用針狀物對多名幼童進行傷害,情節惡劣,其行為嚴重損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已構成虐待被看護人罪,依法應予懲處。根據其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依法應當適用從業禁止。結合被告人劉亞男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以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之一第一款、第三十七條之一第一款、第六十一條等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紅黃藍虐童案一審宣判
作者:yujeu